时间:2024-06-29 11:18:04 分类:现情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主角:李志晓晓宋爱梅
精选热书《凤凰男自食其果》由著名作者佚名最新创作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文中主角是李志晓晓宋爱梅,书中感情线一波三折,却又顺理成章,整体阅读体验非常不错。下面看精彩试读:男友是贫困山区唯一的985大学生,是全村人的骄傲。 男友妈妈说希望我们一毕业就结婚。 考虑到男友的家庭情况。 我的陪嫁是一辆五十万的车。 彩礼则是六万八。 可男友却变了卦,不仅要求我婚后辞职在家做家庭主妇。 还要把父母接来伺候,并在市中心买一套一百二十平的大平层,写他妈的名字。 对此,我的回复是:「我买口棺材写你妈名你你要不要啊?」
「她们家是想钱想疯了吧!居然要八万八!这在我们老家都能买一套房了!」
男友李志的妈妈宋爱梅听到彩礼后,突然就变了脸,大声嚷嚷起来。
而在厨房的我好像听不见一样,淡定刷碗。
「你干嘛让我们家小志帮你挨骂啊,这结婚这么大的事儿,你躲在这里干什么!」
李志的姐姐李招娣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,不由分说的连拖带拽的把我拉进了客厅。
而宋爱梅看见我进来,立马又挂上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态度。
「晓晓啊,不是妈说你,你和李志都交往那么久了,我们家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了解,要这么多钱,这不是要了我们的老命吗!?」
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宋爱梅自顾自的哭了起来,捂着袖子在那里干嚎。
李志刚刚说出这事,已经被骂了一顿,如今脸色更是不好看。
宋爱梅连忙卖惨:「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,不就是六万八吗,我……我就是砸锅卖铁,也得拿出来这个钱让你们结婚。」
「只可怜我这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小志拉扯大,当年他发高烧到四十度!是我这一把老骨头,硬生生背他去的县城里的医院,整整走了三十里路,本以为孩子大了,不用像之前那么累了,结果这六万八可是要了老命喽!」
这般卖惨,李志的心也软了下来,看我仍旧无动于衷,在旁边拼命的给我使眼色,让我顺着他妈话说。
我装作一脸无辜,脸上带着安抚的心:「可是我们家给的陪嫁是一辆五十万的车呀,六万八真的不多了,我也是了解李志的家庭情况,这才要这些的。」
这话像个导火索,直接把宋爱梅点炸了:「听听,听听,这说的是什么话!我儿子可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!要不是看你家庭条件还不错,连我儿子的头发丝都甭想碰!」
「你和李志也交往了好几年,平心而论,你来这,我们老李家有哪次是亏待你的?可是你可到好,恩将仇报!是想要彻底把我们吸干,这还没过门就开始算计我们的钱……」
说到这里,宋爱梅又是叫苦不迭。
我听到这话,也是气不打一处来,十分无语。
本小姐好歹也是有钱有颜,怎么宋爱梅这么一说就好像是自己高攀了呢?
而且学校虽然是985,但是李志进来的时候,也不过是占着贫困加分,勉强擦了个边进来选的最差的专业。
而我却是正正经经的考上去的,就读的也是最好的法学专业。
而且李志这些年在我父亲暗中帮扶,也进了个不错的企业,一月工资小一万,毕业两年了,怎么可能攒不下六万八?
追我的人一抓一大把,要不是因为李志当年最为诚恳,加上有点小帅,还有八块腹肌,我也不会跟他交往下去。
「晓晓,虽然你们还没结婚,但是我们对你那都是对待亲女儿似的,你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,这么吸我们的血,好意思吗!?」宋爱梅凌厉的指责我。
听到这里我更无语了。
我和李志处了半年之后,感情稳定了,李志便提出带我去见他的父母,我也没拒绝。
结果他家在一个大山沟沟里,倒车倒了几回,最后还要走几里路,才能勉强看见个自建平房。
虽然地方破,但是宋爱梅那时候确实很热情,什么都不让我做,只让李招娣全权负责,做了三个菜,婆婆丁抄豆腐,自制的咸菜,野菜汤,好不容易有个荤菜辣椒炒肉,那肉丝比我头发丝还细。
「你是大城市里来的姑娘,委屈你了姑娘,阿姨这里没什么好的,但你第一次过来,阿姨就喜欢你喜欢的紧,你别嫌弃啊。」宋爱梅露出一口大黄牙,时不时的在我的包包上打量,笑容几乎有些谄媚。
宋父一个一辈子在田里打拼的农民,没见过什么大世面,只能尽量露出和蔼的笑,一个劲给我夹肉,让我多吃点。
盛情之下,我也没计较那么多,他们还知道我用公筷的事,特地给我准备了。
吃完饭后,我本来想着第一次来这儿表现一番,可李招娣连连摆手,说什么都交给她来就行。
虽然他们家十分贫困,但是对待我的确是满满的用心,再加上我们之间也在一起很久了,前不久李志向我求婚了。
而我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,所以就同意了,并在当晚在他的软磨硬泡之下,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。
可是这一切都在我给出第一次之后变了,原先对我笑容和善的婆婆,还有爱护我的姐姐,如今都变了一副脸。
在我再次去他家的时候,提前准备好的公筷没有了。
我当时以为他们是忘记准备了,于是便提了一嘴,可是话音落下,在场的几个人大眼瞪小眼,屁股稳稳坐在凳子上,谁也没有动作。
李志刚想要站起身,就被宋爱梅拉住了。
她瞪了李志一眼,这才笑眯眯的看着我:「晓晓啊,妈这也是真心把你当成自家人。这自家人哪有用公筷嫌弃自家人的,要我说这公筷以后还是免了吧。」
她都拿家人压我了,而且公筷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,发作是我斤斤计较。
再加上农村人不懂得使用公筷的道理,只以为这东西是另类,可能是不知道。
于是,我迫于耐心的开口说道:「阿姨,我也是把你当成自家人的,但是这公筷其实更干净方便,如果家中有人生了病,不用公筷很容易被传染,但是用了公筷就会方便许多……」
我这话还没说完呢,宋爱梅就一拍桌子,脸都冷了下来。
「什么生病不生病的,说到底你就是嫌我们农村人脏,我们家李志从小和我们一起吃饭了,几十年也没见他得了什么病……」宋爱梅说到这,声音又缓和了些,「一家人这么吃饭才亲近,摆个公筷看着多碍眼。」
眼看着跟宋爱梅说不通,我只能把求助的目光放在李志身上。
编辑天夏点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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